800亿互联网财险市场或迎强监督!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准入门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近日就《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据了解,已有财险公司收到该文件,并表示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
 
数据显示,2020年互联网财险累计保费收入达到了797.95亿元,仅参与的保险公司主体就达到73家。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提高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参与互联网财险经营的门槛。此外,《征求意见稿》也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机构进行错位竞争和差异化发展。整体来看,监管目的还是要保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规范保险机构与中介主体 提高参与门槛
 
多位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提高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的门槛。
 
具体来看,一是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二是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价为B类及以上;三是一年内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四是一年内未存在因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
 
兰迪律所合伙人陈禹彦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对偿付能力和风险综合评价的要求,就排除了一大部分小公司。而重大行政处罚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的一票否决制度,也同步提高了大公司参与门槛,合规性要求提升到了直接决定业务是否可以开展的高度。
 
对于经营区域的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不设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除机动车辆保险、农业保险以外的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不得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及互联网平台公开展示产品投保链接或直接指向其投保链接。
 
陈禹彦表示,目前财险市场百分之七十以上是车险业务。这一业务结构的限制,其实也是倒逼业务模式创新。

d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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