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力量。近年来,流量“变现”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不仅带动了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同时导致通过“作弊”方式刷高流量的“灰黑产业链”也悄然出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公司)因不堪其扰,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哈尔滨祈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祈福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某某共同起诉至法院。
7月15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祈福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同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邓某某在8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因广告刷量,腾讯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两原告诉称,腾讯公司系微信平台的经营者,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中投放广告,将用户访问流量转化为现实经济利益。同时,两原告会给予发布热门文章的公众号主体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以激励其继续生成优质文章内容。